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上述收费项目中,沈阳只涉及强制性机构担保费用,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接到文件后将按要求执行,但相关负责人并未明确执行的时间节点。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担保费外,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并不涉及上述消息中提到的收费项目,“沈阳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住房贷款保险、公证的过程中不收取费用,且不对商品房进行评估。”
目前,由房产部门的担保公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进行担保,这是一项减少贷款环节、提高贷款中介服务质量、降低贷款风险的改革措施。
该负责人称,职工的担保费缴纳给担保公司,并非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若中心接到文件,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对于沈阳公积金贷款需缴纳的担保费,原有收费标准以10年为界,10年以下按贷款额的0.8%收取;11年以上按贷款额的0.9%收取。沈阳市物价部门在2008年,对该标准进行过一次调整,新收费标准把1年至30年分成六段,制定了新的收取比例。
贷款担保期限1年至5年,按贷款额的0.3%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6年至10年,按贷款额的0.6%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11年至15年,按贷款额的0.7%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16年至20年,按贷款额的0.8%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21年至25年,按贷款额的0.9%收取。
贷款担保期限26年至30年,按贷款额的1%收取。
在交纳贷款担保服务费时,不足200元,将按200元收。
目前,省内已有城市取消担保费和保险费,实现申请公积金贷款全程零费用。自2014年开始,阜新市取消了抵押担保和个人贷款保险两项费用,而且,以前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他项权证时,需要向房管部门缴纳抵押登记费,而这部分费用转变为由阜新市公积金中心承担,同时一并取消期房贷款服务费。目前,阜新市已实现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全程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