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吧!
再见了!
个人代理记账!
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查处。
同时,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六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二个是《代理记账许可证》,要通过财政局严格的审核才能拿到的。
没有代理记账许可证去做相关的业务相当于无证经营,就好比我们要开车就要取得驾驶证的道理,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的就是无证驾驶,你敢坐他的车吗?
建议个人代账会计,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好是注册正规代账公司,取得代账许可!
除了要求取得上述两个证外, 对记账人员、代理机构内部管理等都有要求,具体如下,建议收藏:
一、代理记账会计人员方面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拥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3.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代理记账人员方面
1.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注意: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三、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3.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代理记账业务内内部规范
四、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注意!全国代理记账监管平台已上线!
划重点!!!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点内容是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报送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相关信息,预示着代理记账公司正式步入统一监管新时代。
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4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1.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
3.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这意味着,代理记账行业那些无证执业、有证乱执业等扰乱市场的机构将会得到处罚。
无有独偶,去年8月15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以后对全国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那为什么二者不同时进行呢,可能是会计人员太散、人员众多、工作量大,所以需要提前半年多开搞,而代理记账公司毕竟是有组织的,以前也有监管的,工作量相对小一些。
一个是对会计人员的监管,一个是对代理记账公司的监管,前者是散兵游勇,后者是有组织的机构;
二者共同作为我国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左膀右臂,这下全部包圆了,在税务征管强化推进的同时,财务监管也要跟上,毕竟财务是税务的基础,财务基础数据做不好,税务监管就是空谈。
只不过税务监管归税务局管,财务监管归财政部管,相比于税务监管来真的而言,财务监管往往是隔靴搔痒,即便是《新会计法》提高了处罚标准,但相比于税务稽查三件套而言,还是不值一提。
但以后可能不一样了,以前大家两套账几乎没人管,只要老老实实缴税就行,但这种观念本身就不对,没有说账不对税还会不出错的。
两套账常见的类型有两个:
一个企业自己搞的两套账,由于知道的人少,相对安全;
一个是代账公司做的两套账,这种虽然保密性弱,但由于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交的税的也少,风险也相对较小。
但这两种类型不管是哪一种,想要彻底改变,都是任重而道远。
今天我们重点来谈谈代理记账公司,毕竟代理记账的问题是一个行业问题,很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
(2025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8号公布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
如果说3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对代理记账公司的小小提醒(仅涉及经营信息备案),那么3月17日税务总局公布的新《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是一道大餐(税务执业规范)。
其一:把“税务筹划”彻底抹去,换成了“税务合规计划”。
其二:“实名制”管理,实行“亮码”执业,经扫码可展示持有者(包括机构和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其信用情况。
其三:信用分级制度,实行信用积分的动态累积机制,从业者每完成一项合规业务可累积积分,但一次重大违规可能导致积分清零。
其四:斩断利益输送链,对检查发现税务人员存在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当交往,或者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其五:完善处罚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税收优惠的,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最高一万罚款、涉税服务人员最高五千以下罚款。
时隔24年,新版《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有几条对代账公司的影响不可谓不大,下面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
第八十四条,针对“帮助犯”的:“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以及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教唆犯”也跑不了:教唆、诱导、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也要被罚。这条主要就是针对涉税中介的,而代账公司作为涉税中介的主力军之一,无疑也属于重灾区。
下面举几个相关案例:
案例1. 伪造清税证明:某些代账公司伪造清税证明,帮助客户逃避税收。例如,梅州某会计服务公司老板利用修图软件伪造《清税证明》,企图帮助企业逃避税收,最终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
案例2. 帮助主播逃税:代账公司帮助网络主播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逃税。例如,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帮助700余名主播逃税3200余万元,最终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约4269万元。
除了帮助犯以外,还有些代账公司的“不专业”或者故意导致客户的利益受损:
案例1. 记账不规范,公司被注销,老板并不知情,原来是低价代账公司搞的鬼。
案例2:代帐公司忘记给企业进行年报,企业被列入异常名录,后期又花服务费让代帐公司移出。
案例3:冒用客户身份:一些代账公司冒用客户身份虚开发票。例如,山东某财务公司老板利用涉税机构的便利条件,冒用客户身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775万元,最终被判刑两年。
一边是强监管,合规成本增加,另一边是生存困境,尤其作为是财税的“拼多多”,立足于下沉市场,利润本来就薄,代账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