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11日电(记者 杜放)连续6年虚构购销业务,累计虚增利润达2.2亿元,公司罚款40万元……中国证监会近日对新中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有蓝田股份、丰乐种业、新疆屯河,后有绿大地、万福生科、新中基,近年来,上市农业公司造假几乎达到一年一家领罚的频率。随着强制退市制度呼之欲出,“造假门”能否不再上演?
造假2.2亿仅罚40万元
A股再度爆出上市公司造假案。新中基连续多年虚构购销业务等,使2006年至2011年年度财报累计虚增利润达2.2亿元。新中基7月8日晚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早在2006年1月,新中基就通过隐蔽出资,设立了空壳公司“天津晟中”,利用其多年虚构购销交易。证监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一、时任总会计师吴光成等7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至30万元罚款。
南纺股份、万福生科的造假阴影未散,新中基又爆出巨额财务造假。受此消息拖累,新中基9日大跌6.4%。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后,2006年1月24日至2012年3月20日之间买入,且在2012年3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中基股票,可视为受损投资者要求索赔。
对造假公司的处罚额度再度引发股民质疑:上市公司造假成本是否太低?“由于《证券法》修订等改革尚在前期准备中,目前的主要依据仍是现有规定的处罚上限。”许峰说。
农业公司“造假门”的背后
从琼民源、银广夏、蓝田股份,到新疆屯河、丰乐种业,再到北大荒、万福生科、绿大地、新大地、新中基,“农业公司造假”成为A股突出的现象。
盘点造假公司的种种手法,有三类倾向值得投资者警惕:
普遍设立空壳公司,虚构新技术品种、深加工产品交易。证监会公布的相关证据显示,新中基还利用非关联企业中转与过账,但货物实际却在仓库中基本不动。这种造假手法与蓝田股份、新疆屯河等相似。
利用农业上市公司高存货,高周转特点,放大产出比。比如,新大地提交的上市文件中,就存在“百吨原料造万吨有机肥的奇迹”。
依靠高科技数据处理,造假呈现“精细化”。记者梳理证监会行政处罚书发现,已有农业公司在真实客户基础上虚增销售收入,将假账“化整为零”。
同时,一些造假环节还使用多个银行卡及现金账户,大大增加了投资者辨认和监管部门核实难度。“综合看,造假公司普遍存在存货周转极慢,毛利率极高的特点,值得投资者警惕。”复旦大学会计学系教授李若山说。
加大违规公司惩处力度
上市公司造假,往往是出于避免“三年连续亏损”而退市。以新中基为例,其2006年造假规模最大,虚增收入3.16亿元,虚增利润9000余万元。更严重的是,虚增利润远超真实净利润,新中基实际上已连年亏损。
市场人士表示,随着A股启动退市制度改革,造假公司能否触及“极刑”,还有待退市改革从征求意见阶段落地。专家建议,加大违规上市公司惩处力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认为,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是投资人而不是融资者,立法和执法的重点都应该放在如何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之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今年以来,南纺股份、新中基连续造假,但仅被罚款数十万元,“罚而不退”。记者了解到,根据退市改革需要,上交所已就修改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有望把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两类情况,明确为退市情形。
“一些上市公司仅几年就虚构数亿利润,造假数量很大,却只罚款几十万。”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指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证券法》也需要加快修改,还要完善集体诉讼和风险诉讼,加大保护投资者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