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公告》的要求,我局将于2016年7月8日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并定于2016年6月27日17:30分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系统切换期间我局涉税业务办理时间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6年6月27日17:30起, 我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等办税窗口将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事项,暂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端、网上办税服务厅、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系统。
二、恢复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6年7月8日0:0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的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端、网上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系统一并恢复。
2016年7月8日8:30起,我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三、调整纳税申报期限
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2016年6月份征期顺延至6月27日,2016年7月份征期顺延至7月25日。
四、涉税业务办理提醒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本次国税暂停办理涉税业务之前,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量减少因新旧系统切换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不便。
(二)暂停业务期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开具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仍可正常开具发票。请纳税人在2016年6月27日暂停业务之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同时完成已开发票的验旧。如有代开发票业务,请于暂停业务之前尽早办理,以免在暂停业务期间影响您的正常生产经营。网上发票认证(含网上勾选)系统、网上报税系统在暂停业务期间仍可正常使用。
(三)本次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组织相关公司对纳税人使用的涉税软件进行了升级改造,纳税人可自2016年7月8日起,通过软件在线更新或到相关软件公司网站免费下载软件升级包的方式,完成涉税软件的升级更新。
(四)与金税三期系统配套使用的表证单书及填报说明发布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ln-n-tax.gov.cn/)在2016年7月8日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可登陆上述网站下载使用。
本次上线的金税三期系统涉及部门多、业务面广,因系统切换暂停办理业务及上线初期可能发生的部分涉税事项办理不顺畅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向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咨询或拨打24897440、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