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刊发后,记者与当事人家属多次向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等信访部门反映此事。本报记者曾致电新疆奎屯警方,希望警方能尽快给当事人一个说法。采访中,两地警方均表示调查清楚后,向当事人进行赔偿。
2月26日,飞飞的母亲王翠兰告诉记者:“自治区公安厅的有关领导非常关注这件事儿,经过各方努力,前不久,我们与警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由新疆警方一次性赔偿我们20万。”为此,王翠兰的家人感谢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文/本报记者 王晓博
早先报道:首府青年飞飞蒙冤被关看守所10天致精神失常
从第一天进看守所开始,他就反反复复地问看守所领导,办案单位的人什么时候能来?什么时候能还自己一个清白?什么时候能恢复自由?
“在里面的10天就好像10年一样,日子过得很慢,我的头也被剃了,每天穿着囚服,有嫌犯问我犯什么事了,我只能说是被冤枉的,在里面我不知道自己会被送到哪儿,不知道还要被关多久。每天只能祈求老天爷保佑我……”
【被抓】
莫名卷入新疆斗殴案
2012年3月10日21时30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派出所两名民警的突然造访打破了王翠兰一家原本平静的生活。这一天正逢周末,22岁的飞飞(乳名)早早地回到了家中,与家人吃过晚饭后,飞飞来到自己的房间玩起了电脑游戏。
此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路派出所的副所长刘庆涤带领一名民警站在王翠兰家门前,在确定她的儿子飞飞没有外出后,民警敲开了王翠兰家的门。
面对不速之客、印有儿子头像的通缉令、拘留证,眼前的一切让王翠兰一家人傻了眼。
民警亮出警官证并告诉其家人,飞飞正在被警方通缉,要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警察当时拿出了好几张纸,好像是通缉令拘留证什么的,他们说我儿子跟一起打架斗殴案有关……”王翠兰回忆着当时的情景。
在被警察带走之前,从小就胆小怕事、性格内向的飞飞慌了神,他甚至惶恐地错穿了母亲的袜子。
此时的王翠兰已六神无主,隐约间她似乎听到,儿子牵扯进的打架斗殴案竟然发生在新疆。
【讲述】
“警察说抓我肯定有道理”
当晚飞飞被民警带回人民路派出所,被当成犯罪嫌疑人的飞飞在派出所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
审讯时,警察只是反复地问他同一个问题:“2010年10月份有没有去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
“审讯期间,他们好像说应该是那边搞错了,我曾经多次提出抗议,无凭无据为啥还要抓我?警察却称抓我肯定有道理,即便是抓错了,国家也会赔偿的……后来他们用手铐把我铐在上铺上,一名警察睡在下铺看着我,还说明天要把我送到看守所,我非常害怕……”飞飞向记者讲述着当时的情景。
审讯结束后,民警拿出了几份表让飞飞填写,他在其中一张表格上写道:“我不认可去过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