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满足自己的贪婪私欲,海南一医药公司的会计符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19万余元。近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5年,并追缴全部赃款。
符某是海口市人,大学毕业后被海南某医药有限公司聘为该公司贵州办事处会计。
符某任职会计期间,为方便开展业务,以自己名义在某银行贵州分行开户办理了一张农行卡和一本存折,供公司存取货款业务使用。卡和存折由其本人保管,符某可以自由支取。符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收款少入账、收款不入账等手段,私自将属于公司的货款支取后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挥霍。
2007年3月12日,符某害怕公司查账,携带公司部分货款逃逸。经审核,截至2007年3月12日,被告人符某已侵占公司财产共194738.94元。今年3月1日,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司财产,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侵占数额巨大,依法应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