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错缴税款 税官相助退回
由于会计一时的失误,深圳市某电器有限公司错缴税款660多万元,在今年5月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幸好被宝安区国税局龙华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及时发现。近日,在龙华税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协助下,这笔被错缴的巨额税款被及时退回企业账户。收到这笔巨款,公司老总肖先生激动万分,亲自来到龙华分局道谢。
该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坐落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工业区,2004年9月成立,主要生产电卷发等家用电器。按照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待遇,即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缴、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然而,由于该公司会计一时失误,错把2006年当作开始盈利年,因此,2008年本应该免缴企业所得税的,却以减半征收申报,多缴了税款6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