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底是做假账还是会计差错?”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者致电《大众证券报》,称自己对*ST海鸟近期的一系列公告非常怀疑。5月15日,*ST海鸟公告称,因为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决定对总经理张宗宝、财务总监沈洪秀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处分。
早在上个月,《大众证券报》就刊出了“神秘买家30天扫货海鸟发展(9.68,0.00,0.00%)近千万股”、“海鸟发展连亏3年不摘牌 二股东先知先觉频减持”等文章,独家报道了海鸟发展由于追溯调整公司2009年的会计期初数据,导致2008年和2009年度连续两年亏损一事。此后,海鸟发展也对调整的会计数据做了解释,并公告批评处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可笑的是,该会议由董事长张宗宝主持,通报批评了总经理张宗宝。“难道一个批评就完了?我们投资者的损失谁来负担?”
*ST海鸟公告称,子公司上海中盛房地产于2008年10月和上海方华实业签署了总价为870万元的车位包销合同,该合同于2008年12月30日执行。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盛公司收到出售车位的款项662.2万元,同时向方华公司开具了发票,且该笔业务的余款于2009年3月全部收到。但是公司自查认为该车位在期后交割确认中存在瑕疵,将该笔本来记录在2008年的收入更正为计入2009年。
“我也是从事财会行业的,对*ST海鸟的行为有四点疑问。” 上述投资者告诉记者,“第一,公司自查认为该等车位在其后交割确认中存在瑕疵,所谓的瑕疵指的是什么?第二,截止2008年12月31日,车位项目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给方华公司?如果已经发生转移,为何在2008年年报已经确认收入的情况下更改?如果没有发生转移,公司财务人员为何要在2008年年报中确认收入?第三,公司2008年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共计2357万元,而本次更正公告中涉及交易的金额为870万元,占比高达36.9%,在金额如此重大、关系公司是否亏损的重大项目上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犯常识性错误?第四,《证券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可海鸟发展对如此重大的会计差错,仅仅以内部通报批评来糊弄广大投资者?”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致电公司董秘吴裕芹。“对不起,我不接受电话采访,”吴女士很强硬地告诉记者:“即使你过来当面问我,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你们自己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