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家政府采购供应商因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被财政部处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两家供应商分别为北京市英钛斯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腾飞鑫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今年6月,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组织了某单位新建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在响应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由燃气灶具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实质性要求时,上述两家公司提交的检测报告均是根据北京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监督检验站)给其他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仿制而成。案发后,采购中心要求两家供应商携带检验报告原件到中心进行核对,两家供应商不仅不按要求进行核对,且态度恶劣。基于此,采购中心将该情况上报财政部。财政部向监督检验站去函调查后发现,两家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交伪造检验报告的情况属实,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两家违法供应商作出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自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后,广大供应商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管理与监督,为采购人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但是,近年来,一些不法供应商无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为了得到政府的订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着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供应商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方面,要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广度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存在严重违法的线索,坚决移交司法部门调查处理。
有关专家认为,对两家违规供应商的依法处理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的有力举措。此次处罚,不仅严肃了政府采购纪律,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更有利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