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22日电(记者 熊润频)记者从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终结,指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蚌埠市第一幼儿园出纳会计彭锦钰涉嫌贪污、挪用巨额公款一案近日宣判,被告彭锦钰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彭锦钰现年27岁,大专文化,原系蚌埠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出纳会计。经法院审理查明:彭锦钰在担任蚌埠市第一幼儿园出纳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以收款不入账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或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贪污公款73万余元,挪用公款27万余元,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遂作出判决。其贪污犯罪中尚未退缴的违法所得19万余元也予以追缴。
据悉,被告人彭锦钰不服法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